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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说,为前首相纳吉寻求特赦是巫统作为政党的立场,而不是团结政府的立场,且巫统部长也不曾将该党的立场带入内阁讨论。 他也说,任何人被定罪后,都有权寻求特赦,但是否批准,由国家元首决定。“对我们来说,我们信任现有程序,也相信国家元首会做出最佳的决定。” 他星期一在交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针对内阁是否曾讨论纳吉寻求特赦一事说:“没有,内阁不曾讨论特赦的课题,这也不是政府的立场。” 他说,内阁也不曾讨论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写给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的回函。 至于内阁会否讨论阿莎丽娜的回函,他说:“内阁这个周三开会,我还不知道会讨论什么。” 纳吉的代表律师日前确认已接获阿莎丽娜的回函,证实反贪污委员会的调查结论是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违反法官道德守则,在审理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中,存在利益冲突。 此外,负责国会及法律事务的前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指出,根据2000年监狱条例,申请特赦不设条件,但是,若未获得特赦或缓刑,申请者就须再等两年或以上,才能再提出另一次申请。 换言之,若纳吉提呈的特赦申请不获批准,他就只能在2025年才能提出另一次申请。 至于元首是否必须根据联邦特赦委员会或总检察长的建议而决定是否批准特赦的问题,旺朱乃迪说,宪法阐明元首有绝对权力,可以不受任何意见约束。 他说:“很多案例都显示,元首有绝对权力,不受总检察长等任何一方约束,甚至是特赦委员会的建议也不必听取。” 很多案例都显示,元首有绝对权力,不受总检察长等任何一方约束,甚至是特赦委员会的建议也不必听取。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 陆兆福 |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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